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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征日奥(yù) 国际法学家,东京大审判中国检查官首席顾问,新中国首任联合国国际法院法官。
1906年出生于江苏省吴江县;1928年毕业于东吴大学法律系;之后留学于美国斯坦福大学法学院,获得博士学位,受聘为约翰霍普金斯大学荣誉研究员;回国后在大学教授法律课程,兼做律师;1945-1946年他再赴美英进行司法考察;1946年以中国检查官首席顾问的身份参加东京大审判;1956年出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顾问;197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重返联合国后,他多次作为代表出席国际海洋法大会;1981年当选为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委员;1984年,倪征燠以他高尚的品格和资深的阅历当选为联合国国际法院法官,成为新中国历史上第一位享受到国际司法界最高荣誉的国际法官。在国际法院,倪征燠连续九年担任国际法官。在他任期内国际法院审理的案件很多,其中有突尼斯和利比亚大陆架划界法案、尼加拉瓜诉美国案、秘鲁状告澳大利亚违反托管国际货款、波黑共和国向国际法院状告南斯拉夫违反联合国宪章申诉案等。倪征燠亲力亲为,撰写每一个案件中的法律条款,他在审理案件中所坚持的客观公正的立场以及他热诚的为人,赢得了其他国际法官的尊重,两位前国际法院院长称他是一位伟大的法官。2003年,倪征燠逝世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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