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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民法“博大精深”,广义民法的具体内容除了要包括自然人、法人、非法人团体;还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当然少不了合同,侵权行为,人身权;也离不开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同时还离不开婚姻,继承;再加上商法,各种“经济法”中有关平等民事主体间的财产关系等。不但其理论玄妙,寓意深远;而且逻辑严密,结构清楚。
而且大家都知道,在宪法中,有关财产权利和经济制度的那些基本规定,实际上要在民法中才能得以具体化;而在刑法中,由于目前有关财产的犯罪愈益增多,不弄明白其中的民事法律关系,当然也不可能真正搞清楚那些与其相关的刑事法律关系;再就所谓的经济法而论,其中除了一些经济行政管理法律关系外,不就是横向的民事法律关系吗?国际私法简单地说,其实就是一个适用外国民法的问题;而国际公法与民法都起源于罗马法。所以显而易见,只有学好了民法,掌握了民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和基本概念,才能学好并掌握其他法律部门的知识,顺利通过司法考试。所以有人说,“通民法者,过司考。”
我以为,虽然绝不能说,学好民法的人就绝对可以通过司法考试,但绝对可以说,“不通民法者,肯定过不了司法考试。”可见,掌握“三基”的要点,无疑是任何一个想学好民法,通过考试的初学者的基本前提。
但是,大家一定要知道,在整个大学本科学习期间,最狭义的民法,即“人、物、债”三部分,不包括婚姻、继承,也不包括合同法,一般最少也要讲100课时左右。如果包括知识产权等,在很多学校中,广义民法的内容超过了200课时,甚至更多。因此,我们要想在有限的时间里面,把同学们平常大约数百个课时才能学好的课程复习一遍,对讲课的人来说,不能说是一个简单的事情,对听课的人来讲,也并非一件轻松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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