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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就参加司法考试的人来说,由于大家学历差别很大,既有本科生,也有专科生,还有硕士,甚至博士,所以,我们只能以串讲的形式来帮助大家复习。坦率地说,在短短的这点时间内,我们这种串讲能起的作用,仅仅是把平常大家已经学习过的民法中的那些“三基”,也就是我们民法学习中,当然也就是考试中最基本的内容,给大家作一下比较系统地复习。串讲的目的,就是想让大家更熟练地掌握我们这个博大精深的民法理论的基本体系,使大家对我们需要复习的民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制度和基本理论,有一个比较概括和简约的深刻印象,这就是我们的辅导真正能对大家所起的作用。
所以,针对时间紧、内容多的客观限制,我们只能结合司考的基本特点,通过一些典型的小案例,围绕这些基本概念、基本制度和基本理论来辅导民法。实际上也就是让大家知道,作为一个考试的参加者,你应该把握的,老师可能在哪些要点上,以一种什么样的思路来考你。
这里要注意的还有,对深感案例分析难以掌握的人而言,案例考试其实就是考察人们掌握和运用法律关系理论的能力,亦即所谓“考案例即考法律关系。”故牢记考试要点,把握理论体系,熟悉考题类型,无疑是民法复习,以至于整个司法考试复习的最重要的也是最基本的方法。
民法考试的出题,历来是“大重复,小不重复”。故坚持系统复习,绝不寄希望于猜题或压题,恐怕是每一个已经通过考试者的人对初试者最实际的忠告了。故请记住,正因如此,无论您在民法的复习中下多大的功夫,都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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